Thursday, March 24, 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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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6:

得知你们有困难上载录像,我已让你们成为博客的作者。可以重新上载你们的录像。谢谢。

杨老师

2 comments:

  1. 杨老师,我可不可以要求您把激情信(invitation) 寄到我的另外一个电邮来让我成为博客的作者呢?因为我就是无法在我的第一个电邮里找到要请来信,所以我才要求你帮我把邀请信(invitation) 寄到我以下的电邮:

    haoming1997@live.com.sg

    如果您无法这么做,那也不用紧,因为我会用其他的方式来上载我的录像的。谢谢您的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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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http://bevankoo-rp.blogspot.com/2011/03/task-1-chinese.html
    Task 1
    谢谢
    古睿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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